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ZH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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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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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4月7日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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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月17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,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苏彦彬同志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会议。
会前,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,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、十四次全会精神,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,中宁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,并进行专题学习研讨。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,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,相互交换意见建议,自觉对标对表,深入查摆问题,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,为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做好了充分准备。
会上,院党支部书记苏彦彬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,通报了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,并代表党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,全体党员以高度的责任感,对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随后,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全体党员紧紧围绕“四个对照”进行党性分析,逐一查找自身在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纪律、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深刻剖析问题根源,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。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,大家遵循“团结-批评-团结”方针,直指问题不遮掩,敢于相互揭短亮丑,客观地开展相互批评,达到了红脸出汗、排毒清淤、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。同时,还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,按照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。会后,支部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、日常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,确定评定等次并对结果进行反馈。
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新开端、新起点,将批评意见转化为完善整改措施、抓好落实整改促进党支部建设的新动力,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,高标准、严要求谋划好2022年各项工作,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中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。(文/图 政治部 高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