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音开关

语速

放大

缩小

鼠标样式

大字幕

重置

退出服务

2025年04月07日 | 星期一

2025年4月7日

搜索
您当前的位置:中宁县院 > 廉政建设 > 正文
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
2022-02-17    来源:中宁县人民检察院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分享至:
分享到微信
2022-02-17


    2月17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大会,会议由院党支部书记苏彦彬同志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会议。


    会前,院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,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,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》等党内法规,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三次、十四次全会精神,中卫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,中宁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等内容,并进行专题学习研讨。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础上,党支部委员之间、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、党员和党员之间深入开展谈心谈话,相互交换意见建议,自觉对标对表,深入查摆问题,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,为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做好了充分准备。


    会上,院党支部书记苏彦彬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,通报了2021年度党支部工作情况,并代表党支部班子作对照检查,全体党员以高度的责任感,对党支部工作提出意见建议。随后,分别召开支部委员会、党小组会,全体党员紧紧围绕“四个对照”进行党性分析,逐一查找自身在政治、思想、工作、纪律、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,深刻剖析问题根源,明确整改方向和措施。在批评和自我批评环节,大家遵循“团结-批评-团结”方针,直指问题不遮掩,敢于相互揭短亮丑,客观地开展相互批评,达到了红脸出汗、排毒清淤、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。同时,还开展了党员民主评议,按照“优秀”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“不合格”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。会后,支部委员会根据测评结果、日常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,确定评定等次并对结果进行反馈。


    下一步,中宁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以此次组织生活会为新开端、新起点,将批评意见转化为完善整改措施、抓好落实整改促进党支部建设的新动力,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,高标准、严要求谋划好2022年各项工作,以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中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,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。(文/图  政治部 高峰)

【作者】:
【来源】:中宁县人民检察院